排汙泵在公共建築必要性
公共建築內應以每個生活排水集水池為單元設置一台備用泵
,平時宜交互運行
。地下室
、設備機房
、車庫衝洗地麵的排水
,如有兩台及兩台以上排水泵時可不設備用泵
。當集水池無法設事故排水管時
,水泵應有不間斷的動力供應
;當能關閉排水進水管時
,可不設不間斷動力供應
,但應設置報警裝置
。
排汙泵選擇當提升帶有較大雜質的汙
、廢水時
,不同集水池內的潛水排汙泵出水管不應合並排出
;當提升一般廢水時
,可按實際情況考慮不同集水池的潛水排汙泵出水管合並排出
。
兩台或兩台以上的水泵共用一條出水管時
,應在每台水泵出水管上裝設閥門和止回閥
。單台水泵排水有可能產生倒灌時
,應設止回閥
。不允許壓力排水關與建築內重力排水管合並排出
。
當潛水排汙泵提升含有大塊雜物時
,潛水排汙泵宜帶有粉碎裝置
;當提升含較多纖維物汙水時
,宜采用大通道潛水排汙泵
。
當潛水排汙泵電機功率大於等於7.5kW或出水口管徑大於等於DN100時
,可采用水泵固定自耦裝置
;當潛水排汙電泵電機功率小於7.5kW或出水口管徑小於DN100時
,可設軟管移動式安裝
。汙水集水池采用潛水排汙泵排水時
,應設水泵固定自耦裝置
,方便水泵檢修
。
排水泵應能自動啟停和現場手動啟停
。多台水泵可並聯交替運行
,也可分段投入運行
。
管道排汙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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